业主自管(或自治)的实质内核是要求区域业主群体享有区域管理的主动权或选择权,而不是说业主需要亲自操刀,参与具体物业管理。专业的事还是需要交给专业的人去作!
物业管理还是需要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来从事的业务,业主群体所需要争取的不过就是区域物业管理的主动权,注意不是亲自管理权,业主亲自组团管理物业事务纯粹就是瞎搞。
这个社会永远不缺乏胡说八道的人,反而那些专业精湛,办事牢靠的人越来越少了!如果某一天,某个业主告诉你“业主自管多么好,把物业赶走,成立业主自管委员会,自己的小区自己管,每年分多少钱等等"。这个时候,你就要小心了,这个业主要么就是无利不起早,要么就是骗子……
一、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办
物业管理是专业的,它是一套完整的,需要多种专业人事配合去完成的服务体系。其中就包括秩序部、环境部、客服部和维修部门等等。即使你掌握或者擅长其中几个部门的管理,缺乏完整的培训和实操,也是难以胜任,只会越管越乱!
二、事前预防胜于事后“补牢”
轻信他人赶走物业导致小区混乱不堪,垃圾遍地的事情屡屡发生。这其中部分原因确实因为前期物业管理混乱不堪,但也不排除部分人士打着“为广大业主着想”的旗号,行中饱私囊之实。只有广大业主擦亮眼睛,理性思考小区管理之路应该何去何从,才不至于轻易被蛊惑!小编前文对此曾有阐述“炒物业并不能解决问题,业委会和物业之间的建设性对话才是关键!”
三、物业费需要和物业服务要求“质价相符”
一分钱一分货,在低价领域几乎没有品质服务可言,物业服务同样如此。如果一味的寻求低价而忽略价值,那么最终受伤的还是广大业主。物业费按时缴纳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,寻求质价相符的服务同样是业主合理的权利诉求。积极主张自身权利,同时尊重他人的劳动价值!
四、物业服务者和业主是平等的市场契约关系
业主和物业服务者的地位是平等的,只有尊重他人,也才能收获他人的尊重。有些业主自认为交了物业费,就想着过一把“主人”隐,把物业人当做雇工一样使,缺乏对于物业服务者发自内心的尊重是要不得的。物业市场化要求双方都要培养契约意识,而契约的内核就是彼此的平等与尊重。
五、请信任你聘请的物业
“用则不疑、疑则不用”,选好了物业后,就相信自己聘请的物业,这样既可以使物业人获得价值感,同样也会让物业公司更加努力的做好服务,彼此按照合约履行合同。物业做的好,就应该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和称赞,美丽社区的构建向来都不是光靠物业就可以完成的,但相信你们聘请的物业就已经成功了一半!
六、没有最好的物业,只有最适合你的物业
尺有所长、寸有所短!没有最好的物业公司,只有最合适你们的物业,不同的小区有不同的物业诉求,自己的小区适合什么样的物业,需要根据全体业主的消费需求来决定,不是价格高就好,同样不是价格低就差,一味的用别人家的物业来衡量物业好坏却对小区实际情况视而不见,显然有点“刻舟求剑”!